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》(國令第 717 號)、《科學技術部重要遺傳家系和特定地區人類遺傳資源申報登記辦法(暫行)》等文件要求,為規范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類遺傳資源的管理,合理利用中心人類遺傳資源,維護公眾健康、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,科教部擬定了《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法》(試行)初稿,經2022年10月20日中心學術委員會及相關部門領導聯席會議討論和征集意見,科教部對該管理辦法進行了修改。根據中心領導安排,科教部于2022年11月29日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對修改后的《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法》(試行)再次征求意見。中心賈曼紅主席出席會議,強調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的重要性,并對管理辦法的修改做出具體要求。
會議圍繞人類遺傳資源的采集、保藏、利用和對外提供相關活動,參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》(國令第 717 號),展開熱烈討論,與會領導從中心實際出發,本著對人類遺傳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,提出了許多具體務實的意見建議。
科教部將做進一步修改完善后,提交中心辦公會審定。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法》(試行)出臺,對規范中心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具有重要意義。